1、招生对象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主要招收对象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员的随行子女(外籍)。可实施学前教育和普通中小学教育,采用外国教育教学模式;
2、命名情况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其外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相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名称应当反映不同国别普通教育的性质、层次和类别,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全球”等字样,名称前应加上所在省份或城市的名称,同时,“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必须作为学校名称后缀使用
3、招收中国学生条件
拥有绿卡(每个学校对哪个国家的绿卡学校有不同要求,护照同样)的家庭,
6、课程体系、师资
课程体系多为IB、alevel,中文课程是选修课程;师资多来自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