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学校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及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秋季学期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和卫生管理等工作,维护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确保新学期学校工作平稳有序。
日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联合
就进一步加强近期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及卫生管理工作发布通知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01全面启动应急机制,进入应急状态
各区(市)县教育、卫健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学校卫生相关工作,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厌战心理,全面启动应急机制,进入应急状态。
02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协作联动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学校卫生防病、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等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区(市)县教育、卫健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共同对所辖区域内学校秋季开学期间的学校卫生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03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
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心理健康、环境卫生等重点工作,培训学校卫生健康队伍,提升校园卫生工作管理水平。
01做好开学和应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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