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老章说校发布时间:2023-12-27 16:39:52
本文小编针对北京房山区、石景山区、朝阳区、昌平区转学政策做个汇总,家长们请提前了解提前准备!
朝阳区
2023至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
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2023至2024学年度校历安排,本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办理时间:
2023年12月22日00:00至12月28日24:00:申请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中采集转学信息并提交审核;
注: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转学材料审核工作将全部在网上进行,请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上传转学材料附件并提交审核;
二、转学办理对象:
本学期期末办理转学的对象为现就读于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八年级的学生。
三、转学条件:
1、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具备:
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新居住地(凭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实际居住地不一致)
2、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参照本市户籍学生转学相关条件并通过“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入朝阳区就读材料审核”。其中:具有外省市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申请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监护人于12月22日至28日登陆“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信息采集、上传附件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需按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流程办理转学相关手续(请学生监护人留意短信提示信息)。具有本市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含按京户对待)申请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朝阳区新自购房屋(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
四、转学需提交的材料:(转学系统中上传原件)
1.由原学籍所在学校从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单;
2.全家户口簿(学生本人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
3.《出生医学证明》;
4.家庭实际居住地材料(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同时提交按本市户籍对待相关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五、转学办理流程:
(一)公办学校转学流程:
1.监护人申请阶段: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12月22日00:00至12月28日24:00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选择“转学”端口,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信息采集、上传附件,选择“申请转往公办学校”,预约学生转学材料网上审核时间。
2.转学材料审核及统筹分配阶段:
区级学籍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转学材料的审核,如有问题将与学生监护人电话沟通,请监护人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3.转学确认阶段:
对于审核通过的学生,区级学籍管理部门将根据朝阳区中小学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分配。统筹分配接收学校将于2024年1月8日至9日联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转学确认并核验学生转学材料原件,请学生家长保持手机畅通。
4.学籍调转阶段:
各公办校按市教委规定时间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上为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发起转学申请。
(二)民办学校转学流程:
1.监护人申请及学校初审阶段: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12月22日00:00至12月28日24:00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选择“转学”端口,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信息采集、上传附件,选择“申请转往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将对转学材料进行初审。
2.区级复审阶段:
初审通过后,各民办校于2024年1月3日将学生材料上报至区级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复审,区级学籍管理部门于1月5日将复审结果反馈各民办校。
3.学籍调转阶段:
各民办校按市教委规定时间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上为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发起转学申请。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2.《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转学须调转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3.请学生监护人在转学材料审核期间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北京市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昌平区转学政策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北京市教委关于转学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昌平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昌平区中小学校转学工作,给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周到的服务,昌平区开通“昌平区转学服务平台”,义务教育阶段有转学需求的学生家长请登录平台,注册并填报申请转入的学生信息。
一、转学申请时间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网上申报材料时限:2023年12月25日9:00一2024年1月12日17:00。
二、转学条件
1.本市内转学:
下列条件满足其一,可申请办理转学: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2.跨省转学:
下列条件满足其一,可申请办理转学:
(1)学生为昌平区户籍。
(2)学生为本市户籍且其监护人在昌平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
(3)符合按本市户籍对待,其监护人在昌平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
(4)符合按本市户籍对待且其监护人在昌平区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的,父母一方须为昌平区户籍。
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流程
申请转学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昌平区转学服务平台”(https://dctj.chpedu.net/zxcp),仔细阅读“转学须知”,选择转学类型和学段,首次进入请先注册,根据提示填报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照片,保证填报的基本信息与上传的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信息一致。双(多)胞胎子女须重复上述流程,分别进行填报,并且下载打印“知情同意书”,认可“知情同意书”内容后,签名上传。
二、网上申报材料
(一)市内转学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因户籍迁移在区内和跨区转学的,需提交学生和父母户籍材料及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在的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父母不是户主的,需提供在同一户口本上的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页);
(2)出生证明,再婚家庭需补充提交结婚证和离婚协议。
2.本市户籍学生因居住地变更在区内和跨区转学的,变更至房产所在地的,需提交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明材料及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实际入住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2)出生证明,再婚家庭需补充提交结婚证和离婚协议。
3.按京籍对待的学生需要提供符合按京对待条件相应的材料,监护人在昌平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的其他材料参考市内转学本市户籍要求;监护人在昌平区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的,须父母一方为昌平区户籍,其他材料参考市内转学本市户籍要求。
4.非本市户籍学生需要提供昌平区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在京就读证明》及审核在京就读证明的相关材料,其他材料参考市内转学本市户籍要求。
(二)跨省转入所需材料
1.本区户籍学生需提交学生和父母户籍材料及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在的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父母不是户主的,需提供在同一户口本上的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页);
(2)出生证明,再婚家庭需补充提交结婚证和离婚协议。
2.本市外区户籍学生需提交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本区房产证明材料及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实际入住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2)出生证明,再婚家庭需补充提交结婚证和离婚协议。
3.按京籍对待的学生需要提供符合按京对待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监护人在昌平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的其他材料参考跨省转入本市户籍要求;监护人在昌平区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的,须父母一方为昌平区户籍,其他材料参考跨省转入本市户籍要求。
4.非本市户籍学生需要提供昌平区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在京就读证明》及审核在京就读证明的相关材料,其他材料参考跨省转入本市户籍要求。
5.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公章。
(三)港澳台外籍转入所需材料
1.台胞子女须提交转入校所在区台办出具的审核意见,一年内有效。其他材料参考本市户籍要求。
2.外籍学生提交有效期内护照,入境签证或停留居住证、永久居留证;在京居住证明。其他材料参考本市户籍要求。
(四)境外返京所需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境外返京提交材料参照义务教育阶段京籍和按本市户籍对待类型跨省转入,另需再提供境外学历证明。
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查询审核结果
查询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9日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昌平区转学服务平台”,点击进入查看结果界面,根据提示进行学生信息验证,查询转学审核结果。
结果查询为“审核通过”,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耐心等待转入学校电话通知,根据学校要求办理转学手续;
结果查询为“审核不通过”,请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结果查询为“退回待修改”,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进行复审,以复审结果为准。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2.非本市户籍学生由外省市转入昌平区就读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先到昌平区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后,再登录“昌平区转学服务平台”(https://dctj.chpedu.net/zxcp)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申报。
石景山区:12月25日起提交申请
实行“籍随人走”
从北京市石景山区教委获悉,石景山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学工作安排已经出炉,转学申请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时至29日16时。办理对象是现就读于义务教育阶段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八年级,申请转入本区就读并符合条件的学生。
申请转入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2023年12月25日9时至29日16时登录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sjsedu.cn/index.htm),点击浮窗“石景山区转学服务平台”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s://sjszx.bjbjxing.com),注册并填报申请转入的学生信息。
区级学籍管理部门在2024年1月8日前完成转学信息初审,初审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至转学服务平台。区级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接收初审合格的学生,由接收学校联系学生监护人。
石景山区教委表示,学生监护人需提前与原就读学校(即现学籍所在学校)进行沟通,如原就读学校在北京市级规定时间审核不通过或驳回转学申请,将无法重新发起转学,学生需回原学校就读。
此外,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学生监护人需自行登录石景山区转学服务平台查看转学进度,并在转学办理期间保持手机联系畅通,如错过平台相关信息(如初审时需学生监护人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信息等)或手机无法接通或接到学校电话后不服从区级统筹安排,视为学生放弃此次转学机会。
房山区:12月25日起递交转学申请
共涉及五个年级
12月22日,北京市房山区教委发布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学工作通知,明确12月25日起申请转入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办理对象为现就读于小学二至五年级、初中二年级的学生。
根据时间安排,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5日为学校受理初审时间,申请转入学生家长可向拟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2024年1月2日至12日为区级审核时间,学校初审通过后报上级审核,办理相关手续。2024年1月19日前,学校将告知家长办理结果。需要提醒家长的是,寒假开学后不办理转学。
哪些学生可申请转学?房山区教委表示,针对市内转学的学生,满足学生户籍随父母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或者学生随父母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均可申请办理。
针对自外省市学校转入房山区、跨省转学的学生,下列条件满足其一,可申请办理: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北京市的;学生有北京市户籍,需转到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符合按本市户籍学生对待的;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在房山区就读条件的。
房山区教委提醒家长,要按申请转入学校要求提供材料,由接收学校在规定时间为学生办理电子学籍流转手续。同时,家长要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学籍平台转出审核通过,保证电子学籍按时调转。办理期间保持申请人通讯畅通。
此外,房山区教委表示,目前长阳、拱辰、西潞等地区学校学位整体紧张,各校均不同程度存在学位不足情况。对于拟申请转入上述地区学生需向学校申请进行初审,通过后将根据各校学位空余情况,在镇域内或相邻镇域内协调入学。
以上就是《北京房山、石景山、朝阳、昌平这三个区的转学政策(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学工作通知))》介绍。国际教育前线,从业十年,专业的国际学校择校服务平台。全国国际学校一站式择校服务,规划目标学校入学备考方案。快速了解您所在地域国际学校排名、学费、入学条件、校园开放日,欢迎在线预约咨询或者电话:4006-19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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